成住建发〔2023〕148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81号)关于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执行“安全日志”制度要求,开发建设了“施工监理安全日志”应用场景,拟于2023年10月1日上线试运行,现就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日志智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日志智慧管理范围

施工监理安全日志应用场景主要包括施工企业项目安全工程师日志、项目经理带班生产记录和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监理企业监理日志等,全市建设工地均要登录智慧工地系统——施工监理安全日志智慧应用场景填写日志。系统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内容条目化、数据化,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勾选系统检查内容自动生成日志,系统将对未按期填报、填报内容不准确、不真实等进行预警,督促整改,提高日志填报质效,实现数据永久追溯和日志智慧监管。

二、日志填写主要内容

(一)安全工程师日志。项目安全工程师应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工程师日志,重点填写当日人员在岗、教育交底、安全检查和施工隐患问题等情况,形成当日问题清单,并对照销号整改,形成闭环。

(二)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并填写监理日志,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旁站验收等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进行核实确认。

(三)项目经理带班生产记录。项目经理是落实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掌握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状况,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重点记录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分包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隐患问题处置情况等。

(四)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对企业承包的每个项目施工现场均开展带班检查,每个项目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检查并记录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等。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一)落实主体责任。施工项目要落实日志智慧管理的主体责任,准确、及时和完整地通过系统进行填报,做到有查必记、真查实纠、严查实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标准,实行闭环管理;施工、监理企业要对项目填写的日志通过系统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提升企业日志智慧管理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运用日志填报系统,加强“安全日志”填报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责任单位按时、规范填写,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加大监督服务力度,提升监管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行业督导。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日志智慧管理的行业指导,要运用填报系统提升施工现场日志智慧管理水平,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线上日志填报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导整改。

四、提升运行成效

(一)发挥智慧管理能力。施工安全日志填报系统将结合项目实名制管理、材料送检和车辆进出等系统数据,系统自动对未按时填报和填报内容虚假的进行预警,责任单位要按要求整改回复,各级住建部门要充分运用系统功能,加强日志管理。

(二)加强日志动态检查。各级住建部门要强化督导,根据“线上线下”和“双随机”抽查情况,对不按时填报、多次虚假填报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管理。

(三)强化违规惩处震慑。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项目和企业,要倒查日志填报情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施工监理安全日志应用场景操作使用流程网址:

https://docs.qq.com/doc/p/c880a84a956fe691037e9244818522543b29bfc8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7日

(联系人:冯锡勇;联系电话:6188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