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发〔2022〕40号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相关准备工作,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60号),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局《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成住建发〔2021〕229号)中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三级)证书(施工劳务资质除外)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含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上述建筑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局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三级)证书延续申请事项。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局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

特此通告。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