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函〔2020-114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进行申报。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也可由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与设计、装修、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等联合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区管项目。由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报送至项目属地区(市)县住建部门,属地住建部门汇总后报送市住建局。

(二)市管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住建局。

三、申报时间

(一)项目申报。2020228-315日。

(二)区(市)县梳理汇总。2020316-320日。

(三)市住建局梳理汇总。2020321-325日。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228日                    

(联系人:建筑科技发展处,彭先举;联系电话:6188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