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行规〔2024〕2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附件:1.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2.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8日